——广东中润医药有限公司2016年营改增新政培训简报
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精神,从2016年5月1日起,“营业税”这一税种彻底告别历史舞台。至此,历时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(以下简称“营改增”),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。
“营改增”来袭,涉及全国范围所有行业,影响深远。为更好了解营改增新政,加强公司业务、职能部门人员财税知识,便于员工在商务谈判中识别并防范风险,同时也为了引导员工形成规范的财务行为,促进公司财务健康发展,广东中润医药有限公司于6月16日下午举办2016年营改增新政培训活动。
下午14:30,在大家一阵热烈的掌声中,讲师---财务部高级经理黄启清开始了精彩的培训。从营改增的扩围路线开始,我们对营改增政策的发展历程有了清晰的了解,接着,黄经理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详细介绍了增值税计税原理、增值税基本税率、增值税纳税人分类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、企业如何适应增值税及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等知识,中间穿插了很多工作生活中常见的案例,让我们很多非财务的学员全面了解到营改增新政的专业知识。真是受益匪浅。
下午17:30,培训圆满结束。从黄经理的分享中,我们明白了营改增最大的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,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,促进社会形成良性循环,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,对我们中润医药而言是百利而无一害的。此外,本次培训还能指导销售人员在商业谈判及协议签订时防范财税风险,引导员工形成规范的财务行为。希望全体员工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多运用营改增的相关知识,提高工作质量,提高综合能力,促进公司发展。